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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?
    作者:  来源:大学生人事在线  编辑:大学生人事在线  发布时间2008-5-17 11:52:26  点击:

        毕业生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,可以得到以下代理服务:

    1.接转、保管人事档案;
    2.办理代理单位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手续;
    3.按有关规定代办社会养老保险;
    4.接受人事关系的挂靠,党、团组织关系及户籍、粮油关系的挂靠;
    5.按国家政策规定调整档案工资;
    6.代办初定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
    7.办理人才流动手续;
    8.办理挂靠人员考硕士(博士)研究生、出国(境)、参军的政审;
    9.帮助尚未落实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推荐就业;
    10.商定的其他人事代理事项。
     

        另外,在毕业报到期(一年)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,保留其干部身份和办理就业手续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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